锡林郭勒盟公布5起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

1.锡市桃林塔拉社区部分居民反映房屋拆迁改造回迁纠纷问题。

经核查,该小区一居民于年与企业签订一套95㎡回迁住宅楼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同意并抓阄分得㎡房屋一套,现因无力承担超出平米差价拒绝领取钥匙,经协商,企业同意该居民就超出房屋面积部分以元/平米进行补齐。该小区另一居民于年签订返迁住宅2套、车库1个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两套住宅已于年7月领取钥匙办理入住,而车库拒绝领取,经协商,企业决定将协议约定的车库以等价现金兑现,目前企业正在通过对外销售车位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盟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正蓝旗元和路桥投资有限公司上都收费站职工反映单位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

经核实,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为该公司出具《限期缴存住房公积金通知书》。该公司已于10月14日为职工开设专户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建立该公司住房公积金制度。(正蓝旗旗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3.多伦县第二中学部分教师和学生反映学校书法教室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县教育主管部门针对该校书法教室墙体存在的裂缝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截止10月9日危房改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内部装修正在进行。(多伦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4.西乌旗巴彦花镇居民反映自来水公司违规收取水表安装费及违规收取预存水费问题。

经调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工作组针对反映丰华自来水公司存在的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价格法》有关规定,下达《关于退还巴彦花镇丰华自来水公司更换水表收费的通知》,并责成该公司按照要求退还违规收取费用。截止9月24日,户居民水表安装费、预存水费9.万元已全部退还。(西乌珠穆沁旗旗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5.锡市18名消费者反映某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存在侵权问题。

经核实,该房地产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逾期交房情况也未向消费者做出任何解释说明,同时开发商要求每位业主缴纳燃气管道入网费元,并要求签订“补偿协议已作废”的信息确认表,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权利后,方可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问题。经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与锡盟消协等相关部门协调,立即向该开发商下发《消协组织约谈经营者函》,并组织纠纷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开发商纠正了存在的问题,并向18名业主支付违约赔偿金共计24.9余万元。(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锡林郭勒盟主题教育开门纳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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