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近日,灌南县孟某义等4人从中高风险地区返灌后,未执行居家隔离等相关防疫规定,被灌南警方分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一:7月28日,孟某义、孟某佳从扬州返灌后,未主动进行报备,且向核查登记人员故意隐瞒行程,未按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措施,擅自外出活动。8月10日,孟某义、孟某佳被灌南警方以拒不执行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分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二:7月24日,顾某从扬州返灌后,未主动进行报备,且未按要求执行居家隔离措施。8月10日,顾某被灌南警方以拒不执行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三:7月24日,孟某军从扬州市邗江区返灌,7月31日,社区工作者对其核查登记时,其故意隐瞒其在扬州市邗江区的旅居史,且未按规定进行隔离。8月8日,孟某军被灌南警方以拒不执行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命令,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请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灌南县公安局年8月11日发布人
孙墅
拟稿人
邹沁芸
审核人
孙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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