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哈尔滨家长最关心的幼升小小升初

▲《哈考网》首届新春红包节,品牌商家联名红包特此奉上随着南岗区、道里区、香坊区相继推行“一区一策”,小学入学和小升初一不小心就成为了令许多家长头疼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根据家长反馈的信息来看,许多家长由于对政策不太理解,或者理解不清晰,总是出现很多疑问。为了帮助各位家长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熟悉招生政策,小苗老师整理了以下10个家长常见疑问,我们一起来分析分析。问:每个区的招生政策都不一样吗?是的,为逐步化解学位紧张和“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全面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各区县(市)教育局推行“一区一策”的招生方式改革。目前香坊区内的风华小学、中山路小学、王兆新村小学、工农兵小学、电工小学5所热点小校;南岗区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师范附小(含清华校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鲁商校区)、复华小学校(南岗校区、林大科技园校区)、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红岩小学校、奋斗小学校、医大逸夫小学校、马家沟小学校、育红小学校、团结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雷锋小学校的16所热点小学;道里区抚顺小学校、群力兆麟小学校、群力实验小学校、爱建学校、东湖路学校5所小学,已明确开始或将实施“五年一学位”锁定制。问:小学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如外界所传的时常调整?答:①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②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问:今年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是的,依旧执行对口招生。答:①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②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问:哈市公办学校可以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吗?全市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段各中小学校均不得招收借读生。问: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该就读哪所初中学校?答:①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提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县(市)教育局;②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初中。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问: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在上学可以吗?答:①义务教育法规定一般情况下适龄儿童不可以推迟上学;②对于因特殊情况,比如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才可以暂缓入学,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儿童第二年入学,或者第二年学区学校学位已满,不能招收该儿童入学区学校的责任应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问: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如何就学?答: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应该怎样办理入学手续?答:①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②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问:哈市中小学新生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怎么确定?新生如何分班?

1.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均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

2.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

问:如果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具体问题,比如说上哪个学校自己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答: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局)附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区、县(市)咨询电话和查询网站

道里区小学:

道里区初中:

网址:


转载请注明:http://www.whqunliang.com/tlyhxbxpxbl/8508.html


当前时间: